各小班、全院本科生:
根据相关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协议及《学生工作管理办法》(校学发〔2022〕13号),现将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及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2级、2021级、2020级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二、评选指标及奖励
优秀学生奖学金:10名,奖励金额5000元/名
长江造林优秀学生奖学金:20名,奖励金额1000元/名
三、评选条件
1.基本要求
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评选学年度综合素质测评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
(2)申请时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
(3)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评选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
(4)评选学年体育成绩或体质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参评条件
社会捐资奖学金评选按照综合学业成绩排名位点数字由小到大依次进行,如位点相同则比对课程成绩位点大小。
当学年内,获得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其他奖学金。
学生获得奖励后,如经查实在评奖期间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的问题,学校将取消其荣誉资格,并收回证书。
四、材料提交
各班在10月14日晚上7点前将《附件1:2022-2023学年社会捐资奖学金小班推荐表》发到邮箱linxueyuanxxxs@163.com。(已经申请陈育新优秀学生奖学金同学,默认申请所有奖学金不重复申请。)
五、咨询地点与咨询电话
咨询地点:7教904办公室
咨询电话:028-86291465
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社会捐资奖学金小班推荐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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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