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置条件
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二)所需材料
(1)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的提供备案购房合同或房产信息摘要);(原件和复印件)
⑤落户地居民户口簿(落户地已登记有户口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⑥亲属关系佐证材料(落户直系亲属住房的提供)。
(2)落户集体户所需材料:
①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②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内页(入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⑤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是指《个人或家庭房屋信息记录》)。(原件)
第一类:住房落户需提供
1、毕业证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4、落户地居民户口簿
5、亲属关系证明
第二类:集体户落户需提供
1、毕业证书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
3、申请人本市无房证明
4、集体户户主内页和空白内页··
备注:
①学历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cscserzsearch.cscse.edu.cn)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学历认证书;
②省内户口迁移业务已实行网上“一站式”办理,本省户籍人员办理户籍业务必须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不能提供户籍证明;
③省内居民办理迁移前,必须到居住地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
④申请人或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按相关政策同时申请配偶、未成年子女、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⑤本人到现场办理;
⑥入集体户的,应在本市无住房;
⑦请前往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办理。
(3)落户流程
带上材料直接到落户地公安办证中心申请办理即可。